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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江小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
发布:qjxx  2018年09月17日  点击:5985  
钱江小学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
 
为有效地保存档案,特制定《钱江小学档案鉴定、销毁制度》。
1.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、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。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。
2.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,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,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。
3.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;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。通过鉴定的档案,必须写出鉴定报告,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,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。
4.通过鉴定的档案,力求达到保管期限准确,保管档案质量符合标准,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,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;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或失去价值的档案,必须慎重处理,严格掌握,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,待观察后再行销毁。
5.对通过鉴定,确定销毁的档案,应先造好清册,提交销毁报告,经校领导审批后,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,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。
6.在档案的保管过程中,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。